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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综测】关于物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7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级研究生: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已启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西南交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开展本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参评对象

202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与评定规则


1.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部分,各部分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综合各分项评价结果,形成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思想品德表现由班级同学互评、导师评价和辅导员评价三部分组成,不同评价等级对应不同的分数,评价等级与分数换算关系以及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分数

90

80

50

成绩计算:思想品德评价成绩=班级同学互评平均分×20%+导师评价得分×40%+辅导员评价得分×40%

评价成绩大于等于85分,思想品德表现评价为“优秀”评价成绩低于80分或未完成班级同学互评者,思想品德表现评价为“不合格”,且取消参评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3.思想品德表现实施等级评价,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实施量化评价。综合计算方法如下: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总分*60%+体美劳素养总分*40%(分数均需提前经过归一化处理)

注:思想品德表现为基础性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

4.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5.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并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思想品德表现班级同学互评(9月10日之前完成互评)

2025-01班互评链接:https://v.wjx.cn/vm/eGRr4SV.aspx#

2025-02班互评链接:https://v.wjx.cn/vm/mWZ4Fcs.aspx#

2025-03班互评链接:https://v.wjx.cn/vm/PpA6kTG.aspx#

2025-04班互评链接:https://v.wjx.cn/vm/r1Yeh9E.aspx#

2025级博士班互评链接:https://v.wjx.cn/vm/w36uhCs.aspx#


四、申请材料和评选说明


1.参评学生申请材料采取线上提交电子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提交《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表》(附件2)、《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交表中所填写所有得分内容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除“学院干部任职”部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外,其他得分部分如无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不予以加分。请注意,证明材料上请按要求注明信息,信息注明要求详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

(2)上述证明材料应为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7日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及荣誉。

(3)得分材料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不同部分、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使用。

2.课程成绩平均分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计算并后续公示。

五、提交要求

1.电子版证明材料需按照类别以“学术论文-1”“学术论文-2”“发明专利-1”……进行重命名;

2.《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表》(附件2)、《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汇总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需放至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以“姓名-学号”命名,并在2026年9月11日(周五)18:00前上传至对应班级收集箱:

2025-01班:https://send2me.cn/waetNsWr/SLKaNNLeaSkNaA

2025-02班:https://send2me.cn/uPtXsTF4/RIWVrS8DWyFCtA

2025-03班:https://send2me.cn/Zf7VSM9y/RnWx7lo7pM8d_Q

2025-04班:https://send2me.cn/xvPMJK0d/Sx2WGUT8eaYEzw

2025博士班:https://send2me.cn/bjYZZoMi/QOGS1lX_0OCGLQ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如经查实伪造个人信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并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请人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将不予受理。

3.如各位同学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向所在班级班长反映,由班长统一收集后汇总到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将做统一解答。

专项工作联系人:

硕士研究生辅导员:王春蕾 66368255

博士研究生辅导员:杨昊戬66368263

教务员:王静雅 6636783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