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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2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8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7届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校202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6年10月—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按照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必备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未违反学术道德;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且课程成绩平均分达80分及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2. 优先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必备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条件之外,还应满足:

(1)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注意:2026年10月评选的个人荣誉、学业奖学金还处于学校审查阶段,不算做“已获得”。

(2)读研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学业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即2025年、2026年均为一等基础性学业奖学金或一级发展性学业奖学金)。

2.优先条件

(1)在校期间,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荣誉或奖励。

(2)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自主创业或参加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

(3)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奖励。

3.破格条件

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顶岗支教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贡献的,可直接推荐。

二、名额分配

根据《管理办法》(见附件1),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学院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如下:


省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5

12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1. 学生申请(10月28日-11月4日)

参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在2026年11月4日24:00前将电子材料上传至收集箱:https://send2me.cn/YwG4GXMJ/QsmVXRj7IuHKkg,逾期不再受理,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评优资格。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符合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 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10月28日-11月4日)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四、学生报送材料清单

学生申请阶段各类材料均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需按照《材料清单》(附件3)类别以“获得荣誉”“竞赛获奖”……进行重命名,材料清单如下:

(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2);

注意:《个人审批表》中“申请荣誉”填写“优秀毕业生”,学生申请时均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产生,两者荣誉不可兼得。

(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6)》(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填写在读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中心)2027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4)研究生成绩单。

(5)相应证明材料(在读阶段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追回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2. 已获评优秀毕业生者若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或被学术道德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建议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


专项工作联系人:王春蕾 66368255 杨昊戬 6636826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