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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01期发展对象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04/10 08:30:49   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学生团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细则》(西交团[2020]9号)(下文简称:共青团推优入党细则),物理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4-01期发展对象团内推优工作(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2023410日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团员,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突出、群众威望不高、不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推荐人选要求

1.推优人选应当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发挥了先进作用,具体要求参见共青团推优入党细则第七条、第八条;

2.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的结业时间原则上距今未超过三年;

3.当前无挂科,即目前全部正考未及格课程均已补考通过或重修通过;

4.原则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年级前40%以内;

5.一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6.年度内青年大学习参学比在85%以上。

三、推荐人选流程

开展团内推优工作,即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应当严格参照附件1《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推优入党实施细则》,由团支部书记主持组织本支部团员召开支部大会,具体流程如下:

1.清点参加“推优入党”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团员民主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入党”的标准,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学习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投票推选。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发表意见。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得票需超过应到会且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并宣布结果。

5.团支部全体成员无异议后,各团支部向二级团组织报送推荐名单。会议记录记入《团支部工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和注意事项

1.请各团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名单后,指导推荐对象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以下简称《推荐表》)。同时,团支部委员会应结合推优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如实填写<推优入党大会情况><团支部意见>

2.将填写完成的文件电子版《推荐表》(附件2材料及2024-01期发展对象人选报送名单》(附件3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不需要压缩),并于416日(周二)12:00提交电子版至收集表:

提交地址:

https://send2me.cn/a0S8ih84/TBCLcR_Bt7NIdA

并将填写完成的《推荐表》(附件2)纸质表各一式一份,于416日(周二)17:00交至X30348杨老师处,注意不得有涂改痕迹。

3.请各团支部严肃做好推优工作,充分了解入党申请人的综合现实表现情况,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在“推优入党”工作工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入党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推优入党工作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并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4.团内推优工作后,各学生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全体党员群众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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