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工作

首页  >  学生工作  >  共青团工作  >  正文 首页

关于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踔厉奋发·筑梦青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3/03/22 16:10:42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多角度多层次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我校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主办,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的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评选“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10名并颁发证书,获评人选同时获得由校团委颁发的“自强奖学金”2000元。

三、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3.申请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4.自立自强,奋发成才,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参评流程

(一)报名推荐(3月23日-3月28日)

1.有意参评学生下载填写《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及《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格式为“XXX(姓名)-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奖状、任职证明、报道等复印件;

2.学院将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确定学院推荐人选(推荐名额见附件3),并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参加评审。

(二)初审阶段(4月1日-4月5日)

活动组织方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决赛入围人选名单,并在扬华素质网及新青年素质网进行公示。

(三)终审阶段(4月14日)

入围人选进行个人风采展示,现场评选出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自强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