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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3/09/27 13:32:52   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届研究生: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在20239-12月期间组织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 评选条件

根据修订的《管理办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如下: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未违反学术道德;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读研期间未出现不合格课程的情况,且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读研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

7.以下情况同等条件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积极参与研究生挂职锻炼服务半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8.“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读研期间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荣誉称号至少一次,并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至少一次。读研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管理办法》,依据参评学生人数,各二级教学培养单位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27-109日)

1. 学生申请

参评学生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以下简称《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以下简称《材料清单》,见附件3),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论文期刊分级与课题项目分类需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最新标准填写,不得夸大、虚报。

除上述材料外,学生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双面打印。

2. 民主评议

班级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并在《个人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

3. 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

导师审核学生申请奖项的支撑材料(即《材料清单》),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各项科研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个人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二)学院评审阶段(109-1026日)

1. 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个人审批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填写《XXXX学院(实验室、中心)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应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的主要申请材料,如《材料清单》《个人审批表》等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个人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

同时,“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学院在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3. 材料提交至学工部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02612:00将相关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具体要求见后文。


(三)学校评审阶段(1026-121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验程序是否合规、签字是否规范(班级评议小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一名组长签字即可;整理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获奖人选名单,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最终评定)。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部署,按照工作流程,学校预计于20243-4月下发《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表彰2024 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2024届优秀毕业生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励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其他要求

(一)学生提交材料

纸质版:《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3)及相应支撑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学生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双面打印。

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109日(周一)下午5:00提交至本班班长,班长于1010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九里校区J0902)。

2.电子版材料

XXXX学院(实验室、中心)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

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109日(周一)下午5:00提交至本班班长,班长于1010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40715033@qq.com


(二)注意事项

1.在开展评优工作前,各班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管理办法》,对政策调整要准确理解。要组织学习《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修订)》,开展诚信教育。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已获评优秀毕业生者若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或被学术道德委员 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将报请省教育厅建议 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证书。

2.各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掌握好本次评选进度。


专项工作联系人:周玲 66366924 杨昊戬 66366924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