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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09/09 13:54:07   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研究生: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22﹞17号)以及《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开展本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2024年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为以下各年级在读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

2、博士研究生:2020级(直博生)、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参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价资格

1、思想政治学习低于6分者、班级民主评议低于60分者、个人日常评价任一单项扣分高于6分者;

2、参评学年和评奖周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含服务消过);

3、违反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参评学年内,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或休学、退学、保留学籍者、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

5、档案未按时转入我校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拖欠学费者,免研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任职期间者;

6、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7、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8、向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9、其他学院奖助工作委员会认定的不具备评奖资格者。

二、申请材料和评选说明

1、2024-2025学年度学生发展性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采取线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提交《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展性成果加分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表中所填写所有加分内容纸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除“学院干部任职”部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外,其他加分部分如无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不予以加分。

请注意,纸质证明材料上请按要求注明信息,信息注明要求详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

(2)上述申请表主要用作学业奖学金发展性得分的加分依据,如未提交申请表,则不予加分。

(3)上述证明材料应为2023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及荣誉。

所有纸质材料按照“加分申请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术会议-学术项目-科研获奖-社会工作”顺序装订。以上加分材料在评选学业奖学金已经使用过的不能重复使用。

2、非新生年级的基础性学业奖学金评选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计算获奖等级,并后续公示;2024级研究生新生和博士新生,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按照《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计算获奖等级,并在后续公示结果。

三、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请每位同学将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展性成果加分申请表》(附件1)与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202491412:00交至班长

2、各班班长和团支书认真审核班级同学填写提交的《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展性成果加分申请表》(附件1)以及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18日17:00提交本班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加分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展性成果加分申请表》(附件1)以及证明材料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如经查实伪造个人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请人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将不予受理。

3、如各位同学对奖学金评定工作有任何疑问,请向所在班级班长反映,由班长统一收集后汇总到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将做统一解答。

专项工作联系人:王春蕾 6636789      何迪雅 66368255  杨昊戬66366924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