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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09/18 17:54:57   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非新生年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校工作安排和学院实际,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开启批次阶段(918日)

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奖国励评选),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开展学院评选工作。学院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学生申请阶段(918—922日)

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922日前(当天17:30截止,延期不受理)完成申请提交。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30%

注意事项:申请国奖国励的学生需填写《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奖国励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4),922日之前交至本班学委处,本班学委汇总后交至本年级负责人处,本年级负责人汇总后交至邮箱2249955381@qq.com

三、学院评审阶段(923—109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情况如下:

国家奖学金:10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34人;

2.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3.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少于10人的专业学生参评,需提交少小专业参评情况说明;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5);

5.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6.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7.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8.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6)。

专项工作联系人:龚高秦、陈骥清  028-66366789 X3034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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