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庆想
副组长:周涛
成员:贾焕玉、李相强、倪宇翔、许宇鸿、廖成、刘其军、张渝
二、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玉
副组长:郭剑
成员:陈曦、门满洲、樊代和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人选
1.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且材料评议合格, 英语满足免试条件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50 分的考生;
2. 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的硕士研究生;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下现场复试。
2. 复试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三)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复试内容
申请考核制博士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生以面试方式进行。
(一)申请考核制笔试:
笔试内容:
(1)专业外语:物理学英语文章翻译
(2)专业基础:物理学基础知识(参考书目:(1)大学物理学(第3版)B版(1~2册),张三慧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2;(2)大学物理学(第3版)学习辅导与习题解答,张三慧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3)
(3)专业综合:所报考学科综合知识运用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九里校区0903B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和硕博连读生面试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可以使用PPT,时间不超过5分钟)和现场答辩等环节,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00
面试分组及地点另行通知
(1) 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水平考查。复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考核考生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1)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2)硕博连读生:拟录取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大于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在指导教师招生限额内双向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 拟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
6.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五、其他
(一)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材料
1. 申请考核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书 2 份;
(3)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日期。
(4)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1 份(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若从人事档案复试,则须注明“此为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与目录。
(8)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并出具检查结果,加盖体检结论印章)。
(9)政审表。(见附件二)
(10)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论文正式录用函、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装订成册一式5份,封面为姓名和报考研究方向)。
(11)本人标准证件照片一张(蓝底或白底,电子照片不低于为 480*640 像 素)。
(12) 《在读硕士研究生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见附件三)
(13)其他补充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请于 5 月 7日前将《西南交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2)(4)(5)(6)(9)(10)(11)材料纸质版提交到犀浦校区30332。 申请考核考生请于参加笔试考试当天提交全部纸质版材料提交到九里校区0903B。
说明:
(1)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3)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4)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 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三)咨询联系方式:028-66367838,170739239@qq.com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学院官方网站(https://phys.swjtu.edu.cn/xwgg/yjstz.htm)公布复试与拟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复试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门满洲 联系电话:028-66368255 邮箱:T06wljj@swjtu.edu.cn 。
七、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