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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关于选拔2024-01期发展对象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4/04/16 17:05:49   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学校和学院工作实际,按照学校组织部发展党员要求,物理学院党委、物理学院分党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01期发展对象选拔、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2023410日前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团员,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突出、群众威望不高、不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推荐人选要求

1.推优人选应当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发挥了先进作用,具体要求参见共青团推优入党细则第七条、第八条;

2.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的结业时间原则上距今未超过三年;

3当前无挂科,即目前全部正考未及格课程均已补考通过或重修通过;

4原则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在年级前40%以内;

5.一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6.年度内青年大学习参学比在85%以上。

二、发展对象人选确定流程

1.由团支部开展团内推优工作,即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2.由支部委员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身边的党员、群众开展座谈会。

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包括学习成绩、青年大学习情况、志愿四川学时、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情况、支部活动参与度、为班级同学服务情况、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书写情况等),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尤其是重点参考政治表现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征求是否同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人选。

座谈会要求:

1)参会人员至少5人,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均需发表意见;

2)座谈会的所有内容需详细记录在《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见附件12)中,并作为装档材料。

3.经座谈会讨论意见后,同意推荐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举办的“推优入党答辩”。答辩议程如下:

1)提前布置答辩会场,保证会议规范严肃,所有参会的党员应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2支部委员清点参加“推优入党答辩”大会的人数,全体支部成员(包括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均应当按时参加答辩大会观摩学习;

3)支部书记介绍本次答辩会议的目的、议程及各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候选人进行自我陈述及PPT展示。答辩PPT应图文并茂,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切忌“假、大、空”;自我陈述应从以下方面展开(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五个方面),重点阐释现实表现情况:

入党动机以及接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间的认识和体会;

思想政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情况、参加支部活动情况、青年大学习情况;

道德品行:志愿服务参与情况、志愿四川学时情况、网络言论文明情况等;

作用发挥:学习科研情况、为班级或所在组织做贡献情况等;

执行纪律: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情况。

5)待候选人陈述、展示完毕后,进行提问环节(到会所有成员均可提问);

6)所有参会的正式党员发表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由支部留存票根,不可采用举手表决、群投票等方式;候选人得“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才可提交支部委员会继续讨论。

4.支部委员会结合座谈会、答辩大会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情况综合讨论,最终确定本支部的发展对象人选。

三、名额分配

详见党建工作群

四、注意事项

1.“推优入党”答辩大会要求:

1)原则上应线下召开,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召开线上会议;确无法参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请假申请,请假党员可以在答辩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进行表决。

2.各支部召开答辩大会及支部委员会应当如实将会议记录填写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并于422日(周一)上午1200在官网公示(格式详见附件13)。

3.请各支部于422日(周一)上午1200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附件14)。

4.支部委员需指导推荐人选填写《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附件12)与《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14),记录表由推荐人选自行保管。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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