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12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主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教育强国建设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
二、主要学习内容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
三、学习方式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由党支部书记带头领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全体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时代使命、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准确把握教育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和战略性支撑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教育贡献。
2.进行交流研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将全会精神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聚焦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展开讨论,引导教师党员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际行动。
四、有关要求
1.以支部为单位,原则上,由支部书记负责于4日下午(特殊情况,可调至11日下午)组织本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和交流,并按学校要求提前3天报送安排。学习资料由组织员发送给支部书记。
2.请支委在学习结束后3天内,将学习会场全景照1张通过微信发送给组织员。同时,请支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年底支部考核重要支撑材料。
3.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采取联学共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实效。
4.组织生活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方可开展,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
另,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由学生党建工作负责人参照本通知,并结合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要求下发相关通知。
院党委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