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1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主题: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
二、主要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2.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
3.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4.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学习方式
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讲话精神和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国内外形势的基本判断,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大原则、重大战略任务和根本保证,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奋力答好“教育强国、交大有为”的时代命题。
四、有关要求
1.以支部为单位,原则上,由支部书记负责于15日下午(特殊情况,可调至22日下午)组织本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和交流,并按学校要求提前3天报送安排。学习资料由组织员发送给支部书记。
2.请支委在学习结束后3天内,将学习会场全景照1张通过微信发送给组织员。同时,请支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年底支部考核重要支撑材料。
3.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采取联学共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实效。
4.组织生活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方可开展,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
另,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由学生党建工作负责人参照本通知,并结合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要求下发相关通知。
院党委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