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双一流”建设序列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为进一步深化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文件精神,我校为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测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260名,分A、B、C、D、E五类专业,分别是:A类:茅以升学院相关专业;B类:普通理科(除建筑学和建筑类外)专业;C类:建筑学和建筑类;D类:文科专业;E类: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具体分专业计划在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时公布。招生专业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身心健康,具有我校相关学科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含以上)者,方可报考。
1. A类专业
①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
② 高中阶段获得3次及以上省级学会主办的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者。
2. B类和C类专业
①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②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会主办的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者;
③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协会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
④ 高中阶段在国家新闻出版总局批准的公开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者(第一作者,已见刊),论文须与第一专业志愿相关;
⑤ 少数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3. D类专业
① 高中阶段在国家新闻出版总局批准的公开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文学作品一篇及以上者(第一作者,已见刊),论文须与第一专业志愿相关;
② 少数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在文学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4. E类专业
具备上述A类①、②和B、 C类中②、③、④报名条件之一者。
5. 兼报事项说明
① B类、C类、D类、E类专业不可兼报;
② 第一专业志愿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志愿可兼报B类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报考B类、C类、D类、E类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不可兼报A类专业,兼报无效。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获奖公示名单网页截图,或公开出版物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并上传至报名平台。
四、报名方式
考生以自荐形式报考我校。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要求如下:
1. 《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须经报名平台自动生成后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并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 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以内。
3. 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支撑材料均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4. 考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5. 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上传报名平台,并邮寄纸质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在上传扫描件的同时,须上传论文或文章全文的Word版本。
6. 考生所在中学须对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8日。
8. 报名材料邮寄:邮寄材料收止日期为2018年4月11日,以我校招生就业处签收日为准。考生须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以避免报名材料丢失。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1. 初审
① 鉴于各省教育资源不平衡,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所在地、考生申请材料中所体现出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招生计划情况,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拟定初审通过名单,并报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复试。考生可于2018年4月30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② 以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作为初审分类依据,且初审环节不安排专业调剂。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
③ 对于考生提供的论文等,学校将在材料初审环节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④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依规处理。
2. 复试
①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注重考察考生基础能力,面试注重考察考生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报考建筑学和建筑类的考生,笔试环节包括徒手画。
② 复试科目及分值
A: 笔试
序号 |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分值 |
考试时间 |
备注 |
1 |
A类、B类、E类专业 |
数学 |
100分 |
2小时 |
|
2 |
D类专业 |
语文 |
100分 |
2小时 |
|
3 |
C类专业 |
数学 |
100分 |
2.5小时 |
|
徒手画 |
100分 |
B: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根据现场报到先后顺序随机确定。
③ 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按照复试总分排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资格。A类和B类统一排序,C类、D类、E类单独排序。
总分=笔试成绩+当量面试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2)
3. 专业安排办法
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当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位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学校专业调剂者,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① 第一专业志愿报考A类和B类专业的考生统一排序安排专业。
第一专业志愿报考A类专业的合格考生,如A类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可安排至B类专业志愿,或调剂至其他B类专业;
第一专业志愿报考B类专业的合格考生,不可安排或调剂至A类专业,只能在B类专业内安排或调剂专业。
② C类、D类、E类单独排序安排专业。
六、复试时间安排及报名考试收费
时间 (2018年) |
事项 |
内容 |
5月25-31日 |
网上缴费 |
网上缴费网址: 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login.jsp |
6月9日 9:00-16:00 |
签到 |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逸夫馆 (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
6月10日 9:00-11:00 |
A类、B类、D类、E类笔试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
6月10日 9:00-11:30 |
C类笔试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
6月10日 13:00开始 |
面试 |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工作 |
1. 报名考试收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执行,标准为130元/人。
2.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网上缴费,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由于缴费考生人数较多,可能造成短时间的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和家长在中午或晚上错峰登录缴费。
七、录取要求
1. 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 投档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分(含)以上(江苏省考生5分及以上)。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等合并本科一批次、二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八、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选考科目等要求
1.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2.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见附件3),否则视为无效。
3. 考生高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6门课程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至少有3门(含)在B等级及以上。
九、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报名资料安全,请考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冯冰凇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邮编:611756
十、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79,028-66368074
十一、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邮箱:zsks@swjtu.edu.cn
十二、信息公开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实行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n/)、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zhaosheng.swjt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三级信息公开。
2. 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和专业安排结果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阳光高考等平台公示,经公示后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十三、监督机制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 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 我校自主招生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 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及核实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028-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四、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