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点办法》,我校决定在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点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方式,面向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遴选博士研究生。
一、试点学院
学院编码 |
学院名称 |
学院编码 |
学院名称 |
002 |
机械工程学院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004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005 |
经济管理学院 |
00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12 |
力学与工程学院 |
014 |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18 |
人文学院 |
|
|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进一步改革人才选拔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培养潜质、诚实守信等综合素养。
2.进一步强化基层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要使基层学院成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体,转变职能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职能,形成学院为主体、职能部门以服务和督导为主的工作格局。
3.规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博士研究生是导师的重要科研助手,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积极、关键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导师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建设,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维护学术道德和规范,提高选才质量。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掌握录取标准,坚持质量第一,真正选拔出综合素质高、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须以非定向培养类别脱产攻读博士学位,即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且在学习结束前不得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出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
3.申请者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重要科研院所的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须取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70分,或新TOEFL≥85分,或IELTS≥6.0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若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其它外语语种参照执行。
5.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第3、4条的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术论文期刊分级目录》的分类,以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可为第二作者;英文文章,若是通讯作者,也可视为第一作者)在相应学科A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B+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科研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有效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6.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学院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学院发展和学科特点,可提出其它学术性条件或更高标准。
四、招生导师及计划
1.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须为专职导师,且已在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申请考核方式招生计划包含于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所公布的各学院招生计划数之内,由学院统筹考虑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普通招考等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
五、组织实施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2017年11月15日--11月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并在线缴纳180元报名费),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2.材料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相应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2)专家推荐书2份(网报成功后打印,推荐人亲笔签名):一份由考生硕士期间的导师填写,一份由报考学科领域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考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并签字密封随同其它材料寄送。
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
(3)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复印日期。
(4)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含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1份(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复印日期)。
(6)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若从人事档案复试,则须注明“此为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在读硕士研究生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swjtu.edu.cn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应届硕士毕业生)。
(9)体格检查表(网报成功后打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并出具检查结果,加盖体检结论印章)。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在读硕士研究生可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并由硕士导师签字认可)。
(11)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论文正式录用函、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2)一份5000字以内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swjtu.edu.cn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模版)。计划书将作为评价考生的主要依据,必须考生本人独立撰写。
说明:
(1)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各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学院通知的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6)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条件,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统筹考虑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初选名单。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对初选入围考生进行基本条件复核,并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学院可增加实验(实践)操作环节),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具体要求须在学院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1.综合笔试
综合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综合笔试命题、评卷、保密等工作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试题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1]38号)有关要求执行。
2.综合面试
各学院可在一级或二级学科内成立由不少于5名专家(若博士生导师不足,则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可补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等,综合评价考生的道德品质、科学素养、科研素质、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培养潜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现场答辩等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
知识背景: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知识结构等。
科研能力:科研工作、论文发表、获奖、科研规划等情况。
外语水平: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综合能力:政治思想、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合作精神、身体状况、特长等。
(四)拟录取
1.成绩计算。拟录取总成绩中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和实验(实践)成绩的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并公布。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综合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综合笔试成绩权重+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权重+实验(实践)成绩×实验(实践)成绩权重。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大于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各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时,应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在专家组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招生导师的意见,双向互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因受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允许其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原则上,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和跨学院调剂录取,招生计划由接收导师提供。
4.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5.考生在报到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则取消入学资格。
6.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负责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8.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六、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指导、督查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申请考核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学院党政要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充分发挥学院纪委或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完善对申请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于违规责任人,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单位,将扣减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直至取消申请考核招生资格。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对学院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在申请考核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工作办法、综合考核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各学院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及其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当申请人对资格审核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设立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
举报电话:028-66367560、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http://www.swjtu.edu.cn中“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说明:以上联系方式仅受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匿名举报。各位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咨询或反映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九里校区逸夫馆4206,电话:028-66367130、66367129。
七、其它说明
1.各学院应在学校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工作日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11月10日前 |
各学院制定本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网上公布,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
2 |
11月15日-30日 |
网上报名。 |
3 |
12月15日前 |
1.学院接收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及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基本条件审核。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
4 |
12月29日前 |
各学院根据审核通过名单通知考生参加、完成综合考核。 |
5 |
2018年1月5日前 |
各学院确定本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拟录取名单,并将成绩表、综合笔试试(答)卷、每名拟录取考生的复试记录表、政审材料、非定向协议书、录音记录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6 |
1月12日前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