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研究生:
按照学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现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请所有拟申请参评的同学,认真阅读此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一、评选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由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分管纪委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各教研室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管理人员、教务员、辅导员、不少于3名研究生代表担任委员,负责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申诉处理等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国家奖学金的公开答辩评审。
二、奖学金评选范围
1.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
2.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月30日)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硕博连读生可以使用硕士期间未使用的学术成果。
3.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选择以何种身份参评;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4.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新生还可以同时获得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扬华新秀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两者的申请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5.参评者原则上应获评本学年学业奖学金(基础性)一等奖。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 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本学年学业奖学金评价中,思想政治学习低于6分者、班级民主评议低于60分者、个人日常评价任一单项扣分高于6分者;
2.参评学年和评奖周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含服务消过);
3.违反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参评学年内,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或休学、退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年制为4年,硕士生学年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6月30日);
6.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7.档案未按时转入我校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拖欠学费者,免研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任职期间者;
8.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9.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10.向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11.其他学院奖助工作委员会认定的不具备评奖资格者。
四、奖学金评选办法
1.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2),由各教研室推荐国家奖学金答辩候选人,答辩候选人应自行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于教研室处审核,并在审核之后于2023年10月8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现将物理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各教研室答辩候选人指标分配公布如下:
硕士:
博士:
2.公开答辩
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组织答辩候选人进行答辩,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
五、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9月26日—10月8日)
电子版材料提交于2023年10月8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0902办公室,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打包为电子版发送至346753427@qq.com,逾期不再受理,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评奖资格。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符合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注:研究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理由”时酌情填写,注意正确用语,成果内容只需注明“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成果表》”即可,所有成果均要求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具体材料见下表: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 备注 |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封面(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3) | 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 2.论文发表被正式接收但还未刊登的成果可记为有效成果,需提供正式的录用证明,且一年内提供正式发表(纸质/线上,有正式期卷号等)的文章,接收日期需早于奖学金文件规定的评奖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参加学术会议,需要提供参会照片和宣读论文照片;授权或申请(受理)专利需提供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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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4) |
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成果表(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5) |
4.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电子材料、纸质材料) |
5.证明材料(科研实践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证明材料;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参加学术会议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材料、纸质材料) |
6.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6) |
7.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材料)(附件7) |
2.申请材料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学院初评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
事项 | 时间安排 |
学院材料审核 | 9月30日-10月8日 |
答辩 | 10月9日-10月11日 |
学院结果公示 | 10月12日-10月18日 |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组织申请材料,如经查实伪造个人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请人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专项工作联系人:周玲 66366924 杨昊戬 66366924王静雅 6636783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