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研究生:
按照学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系室主任、导师代表、教务员、辅导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申诉处理等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由各系、室专家,离退休知名教授等任评审委员,负责国家奖学金的公开答辩评审。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在参评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的纪律处分者;
(2)在参评学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在参评学年内,休学、退学及转专业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6月30日);
(6)外国留学生及来自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他资助的研究生;
(7)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3.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选择以何种身份参评;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兼得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
三、奖学金指标分配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7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2人,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四、奖学金评选办法
1.综合成果考察办法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学术成果分按照《物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得分计算办法》执行。 参评国家奖学金可使用的学术成果为硕士或者博士阶段未在往届评选国家奖学金有效使用过的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
2.预选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成绩排序,并按国家奖学金指标数的150%—180%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3.公开答辩
评审委员会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由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申请(9月27日—10月5日)。
必须在研究生院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下载并认真填写以下申请材料,并于10月5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电子材料发送434620266@qq.com,于10月7日上午12点前书面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办公室(九里0904办公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评奖资格。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符合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具体材料见下表:
学历类型 |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
备注 |
博士 研究生 |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封面(纸质材料) |
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2.论文发表必须见刊,同时需要提交发表刊物当期封面、封底、当期目录及刊物中论文首页;参加学术会议,需要提供参会照片和宣读论文照片;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需提供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的起始时间为学生当年入学的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入学前发表的论文不计入总分。 |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 |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一览表(纸质材料) |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申请表(纸质材料) |
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科研实践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证明材料;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参加学术会议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
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综合得分表(电子材料) |
硕士 研究生 |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封面(纸质材料) |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 |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一览表(纸质材料) |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分申请表(纸质材料) |
5.硕士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纸质材料) |
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科研实践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证明材料;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参加学术会议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
7.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综合得分表(电子材料) |
2.申请材料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学院初评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
事项 |
时间安排 |
学院材料审核 |
10月5日-10月7日 |
答辩 |
10月8日-10月9日 |
学院结果公示 |
另行通知 |
学校评选及公示 |
另行通知 |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组织申请材料,如经查实伪造个人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请人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