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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奖】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22/09/26 10:18:51   点击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研究生:

按照学校《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现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请所有拟申请参评的同学,认真阅读此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一、评选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系室主任、导师代表、教务员、辅导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申诉处理等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由各系、室专家,离退休知名教授等任评审委员,负责国家奖学金的公开答辩评审。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2021—2022学年至今,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的纪律处分者;

(2)2021—2022学年至今,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2021—2022学年至今,休学者、保留学籍者;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6月30日);

(6)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3.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科研、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选择以何种身份参评;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

6.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奖学金指标分配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7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2人,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四、奖学金评选办法

1.综合成果考察办法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分按照《物理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得分计算办法》(附件2)执行。参评国家奖学金可使用的学术成果为硕士或者博士阶段未在往届评选国家奖学金有效使用过的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

2.预选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成绩排序,并按国家奖学金指标数的150%—180%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3.公开答辩

评审委员会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由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926—107日)

电子版材料提交2022年9月30日下午17前将申请电子材料发送34675342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版材料提交于2022年108日上午12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办公室(九里0904办公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评奖资格。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符合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注:研究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理由”时酌情填写,注意正确用语,成果内容只需注明“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成果表》”即可,所有成果均要求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具体材料见下表: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备注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封面(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3)

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

2.论文发表被正式接收但还未刊登的成果可记为有效成果,需提供正式的录用证明,且一年内提供正式发表(纸质/线上,有正式期卷号等)的文章,接收日期需早于奖学金文件规定的评奖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参加学术会议,需要提供参会照片和宣读论文照片;授权或申请(受理)专利需提供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5。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4)

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个人成果表(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5)

4.研究生课程平均成绩(电子材料、纸质材料)

5.证明材料(科研实践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证明材料;专利申请证明材料;参加学术会议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材料、纸质材料)

6.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电子材料、纸质材料)(附件6)

7.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材料)(附件7)

2.申请材料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学院初评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

事项

时间安排

学院材料审核

9月30日-10月8日

答辩

10月9日-10月10日

学院结果公示

10月11日-10月17日

学校评选及公示

10月20日-26日前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组织申请材料,如经查实伪造个人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请人请务必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专项工作联系人:杨昊戬 66366924 周玲 66368255 王静雅 6636783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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